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以明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之后,交警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双方应负的责任进行认定。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以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只要是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比例的话,有责任一方都必须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民事赔偿义务,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单据材料在事发地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事故责任方如果没有处理的意愿一直拖延,另一方可以持该事故责任认定书及遭受损失的凭证到法院进行起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法总则第15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5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总则第15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


·一、醉驾车没被扣是否还有别的处罚?
      一、醉驾车没被扣是否还有别的处罚?醉驾之后车没有被交警扣留的还是要接受其他的处罚的,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今医患纠纷已经成为了阻碍医疗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


·如何证明是胁迫下签下的借条?
      如何证明是胁迫下签下的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一、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


·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怎么赔偿
      在我们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的,责任越高,需要赔偿的也就越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怎么赔偿呢?交通事故......


·离婚后我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我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指什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


·商标侵权50万判刑几年
      如果商标侵权的数额在50万以上的话,那么就构成刑事案件,相关负责人将会被进行起诉,然后法院会根据其实际侵权的内容和方式来对其进行相关的判刑。一......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就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这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应......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股权质押并不改变原来的股东的身份,所以也不需要进行相关的股东的变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