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应该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调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只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可能受理。但同时也要满足相应的时间、地点等要求,那具体来说应该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应该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调解
   1、调解的当事人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2、调解的申请时间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3、调解的方式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申请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是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或者交管部门无法查清各方责任,受害人直接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即可,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辞退通知是立即生效还是怎样的
      辞退通知是立即生效还是怎样的收到通知后马上生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


·证据不足批捕了合法么?
      一、证据不足批捕了合法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些人身处企业重要岗位,经常会接触到大额财物。如果其侥幸将企业财物拿回家,占为己有的话,按照法律规定是触犯了侵占罪。公司后期发现的话,如果追......


·监护人
      监护人,您都知道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者,比如,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来说,监护人做什么事都会从被监护人角度出发,尽可能保护被监护......


·对大学里打架怎么处理?
      现在大部分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摩擦很普遍,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引发打架斗殴事件。那么,大学生打架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学校方......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一、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男女是否能结婚,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结婚的意愿,要是都有这方面的意愿,然后就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过,在提出申请之后,婚姻登记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