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的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通俗点说就是城镇土地与农村土地;由于两者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同,所以法律对两类的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定也有所不同。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由于这类法律规定比较多,我们只列举了其中一部分供您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2、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3、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村委会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5、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7、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土地管理法》)8、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9、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中央有中央层面的规定,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规定。但它们的出发点基本一致,比如要保护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明确限制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基本农田与林果用地等农业用地的开发征收,禁止非法占用耕地等规定基本都是一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自然人的名誉权是财产性的吗?
      自然人的名誉权是财产性的吗?自然人的名誉权不是财产性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工伤认定是不受年龄限制的。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释明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


·劳动关系解除的几种类型
      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这种关系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人......


·继承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
      继承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1、公证处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


·一、成立工人出版社的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工人出版社的条件是什么?(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离婚官司财产怎么打
      离婚官司财产怎么打一、离婚官司财产怎么打1、写好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置换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级差地价置换土地,多用于置换老城区和农村的土地,土地......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故意毁坏他人房屋,如果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