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小时工,因此很多人以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了解的就不是很多。其实,非全日制用工同样也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有所不同。
  这类用工是非常广泛的,几乎各个行业都会涉及到的。像小时工也是可以签订用工合同的,如果不签订合同,很容易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而且得不到合法的保护。因此,您虽然自己的费全日制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信用卡诈骗的公安管辖问题方面有何通知?
      信用卡作为老百姓常用的银行卡,使用方便。如果一旦丢失,被他人利用的话,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为了更好的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保障老百姓用卡安全,公......


·行政法当中什么是行政处罚原则有哪些?
      不管什么事或者是任何人做事都是需要原则的,原则就像是一个大的圆圈,将我们圈在里面,谁都不能越过那道红线,如果越过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网络是十分发达的,很多人都离不开网络,比如说工作或者是学习,可以利用网络来进行,网络给我们您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但是在网络......


·最新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几个方面。当事人在计......


·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分居离婚的,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么您知道证明夫......


·离婚协议模板2019的内容?
      离婚协议模板2019的内容有哪些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
      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一、代位权诉讼中应准备的证据1、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比如借条、合同。2、债权已经到期的证明3、债务人和其他......


·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有些罪犯符合条件,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判处罪犯缓刑,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少人在这方面就有疑问了,......


·公安局报案材料如何写
      为了把案情向报案机关说清楚,最好要有书面材料,特别是经济犯罪或者案情较大的案情件,更要写好书面材料,这就涉及到如何写的问题,一般来说公安局报......


·在我国签署劳动合同后怎么辞职?
      在我国签署劳动合同后怎么辞职?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