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才能正式的办理入职,成为公司的一员。可是有些员工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公司所需的入职材料,由此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为了让您了解其重要性,下面我们将入职材料忘交了会带来哪些后果,详细的介绍给您。
  
   一、入职材料忘交了会带来哪些后果?
  员工入职须提交相应的证件或个人资料,是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并为员工建立相应社会保险的必要工作程序,员工应按用人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提交。
  如果员工发生忘交入职材料的情况,一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提醒新员工提交所需的材料;但是如果在规定制度中最后一个期限,还是无法提交公司要求的相关材料,公司有权对其做离职处理。
   二、入职材料包括哪些?
  (一)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3、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4、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5、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二)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1、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2、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
  (三)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新员工在入职前,需要提交相应的证件或个人资料,才能正式的办理入职。可是在实际中,如果员工发生忘交入职材料的情况,一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都会提醒员工提交所需的材料;但是如果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期限内,依然没有提交相应的材料,可能对其做离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多久
      员工离职的现象很普遍,但是很多员工离职后发现原来之前的岗位才是适合自己的,所以很多又选择从新回到原单位工作。那么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的问题......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一、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在公共场所,经常会看到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的标志,但是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情况比如说因为自己的疏忽丢失了物品,有的......


·股东间如何利润分配是怎么处理的?
      股东间如何利润分配是怎么处理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


·一、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近年来,拐卖儿童罪及拐骗儿童罪发案频率较高,对社会和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很多家庭骨肉分离。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较易混洧,在实践中我们......


·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作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一样,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代通知金可否并存?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代通知金可否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河北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