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任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任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自从国家制定依法治国方略以来,全国范围内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并且,采取了一定中国特色的的行政方式。我国政府为了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采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式,保证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发挥。那么,任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一、任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政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式以来,这种政府工作方式得到了我们人民的一致好评。当地人民对于任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都比较满意,并且这些公开的内容都是和他们的亲身利益相关的,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能够有效的保护他们的权益。久而久之,我们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的关系就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


·2023年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一、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取保候审后一般按照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责进行判决,取保候审与判刑没有直接关系,定罪量刑还要看所犯的罪行和具体案情,所以......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概念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
      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一、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我们知道,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要是父母死亡,则可以由祖父母、兄姐等人担任监护人,但是他们担任监护人时是有先后顺序之分的。接下来,我......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如果借车给别人时,车主明知别人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有过错。如果......


·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怎样的
      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怎样的?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故而在公司盈利之后企业单位的股东可以要求进行分红,但是并不是......


·现在收养孩子的情况很多
      现在收养孩子的情况很多,有些家庭因为不能生育而领养孩子,有些人生了孩子因为没有各方面能力抚养而送人,有些情况是因为家庭孩子太多而送人抚养了。......


·改变诉讼标的改变诉讼请求相同吗
      改变诉讼标的改变诉讼请求相同吗改变诉讼标的和改变诉讼请求是不同的两码事,诉讼标的主要是指法律关系,而对于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对法院要求支持的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