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入户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盗窃也可以叫做入室盗窃,这属于盗窃犯罪中的一种具体情形,同时也是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形。而在对入户盗窃量刑之前,要先对入户盗窃的行为进行定罪。那究竟对入户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呢?而法律中对入户盗窃量刑又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室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
  构成盗窃犯罪,应当依法处理。入室盗窃就是进入他人居住生活的范围内实施盗窃的行为,性质还是侵财类犯罪,相对而言,其在量刑时会稍微重于一般盗窃。刑法修正案八扩大了盗窃罪的范围,把原先仅依据盗窃金额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了扩大,其中,入户盗窃就是一种情况,即如果入户盗窃所盗金额不到追诉标准的也认定为犯罪。
  二、入户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室盗窃是盗窃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法官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会一并考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500-20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可以判3年以下有其徒刑、管制、拘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盗窃罪要看盗窃数额或者犯罪情节。此时要是构成了入户盗窃的话,那就会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入户盗窃量刑就会在3年有期徒刑以上,同时还会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派出所对打架立案会拘留多久?
      派出所对打架立案会拘留多久?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


·毒鉴定要多久
      快的话当天就可以了,慢的话接近一天到三天。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一、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有哪些?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有哪些?因为职务之便,贪官容易利用自己本身的职位来进行贪污,我们听过很多小官大贪,例如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人们常......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国家以转让或者租赁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揽外商,是利用外资投资方式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很多人不知道......


·店面租赁违约金标准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
      店面租赁违约金标准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一、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受害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者二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发生合同纠纷应该解除还是撤销
      发生合同纠纷应该解除还是撤销一、发生合同纠纷应该解除还是撤销由经济合同所引发纠纷,往往由被诉一方侵害原告方利益而起。原告方在起诉请求返还......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一)患方提交材料: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
      国家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限制还是让很多普通老百姓都特别关注的,有的时候,人们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以后自己对土地的相关收益问题会受到限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