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情形
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持有划拨土地使用证需补办出让手续的。
二、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如需要他人代理办证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及出让呈报表(原件1份);
6、土地估价报告(原件1份);
7、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分别提供相关材料(成交确认书等原件1份);
8、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1份);
9、契税完税凭证(原件1份);
10、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还需提交: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者主管部门同意其改变用途、权属的文件或转让协议(原
件1份);
11、其它证明材料。
三、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登记流程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因为相关手续证明了土地使用权归属,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网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1、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医疗机构疏于管理所致,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
·案子退侦后还要多久到法院宣判?
一、案子退侦后还要多久到法院宣判?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
·最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征地补偿标准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一、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建议先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一、委托贷款的概念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
·名誉权有关法条是规定如何处罚的?
名誉权有关法条是规定如何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
·一、没解除劳动合同影不影响找工作?
一、没解除劳动合同影不影响找工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是会影响到找新工作的,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
·个人婚前财产会夫妻共有吗?
个人婚前财产会夫妻共有吗不共有,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