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抗辩权主要用于

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抗辩权主要用于一些合同的签订当中。抗辩权赋予当事人对不事物满的一种抗辩的权利,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抗辩权当中又主要分为,同时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这三种是具有绝对不同的意思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三、适用条件不同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在上述资料当中,我们针对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在概念、构成要件和适用条件上都是不一样的。当事人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是需要经过我国法院的审理,才可行使抗辩权的。生活中您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参照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履行自己合法的抗辩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随着国际间的交流与发展,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已经不再那么困难,也逐渐多了起来。既然是在我国土地上......


·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夫妻中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一旦受理了案件,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走,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这个自己......


·产品侵权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产品侵权责任的特征是什么一、产品侵权责任有什么特征1、侵权责任民生在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标志是产品经过交易、转让等合......


·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征地后如何补偿?
      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征地后如何补偿?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虽然公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必要时国......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般地,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单方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因为公司的过错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便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为避免被......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一、?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


·履约保证金的咋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咋收取一、收取主体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交付给谁没有明确规定。从表面上看,履约保证金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似乎应该由采购人收取,......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一、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


·协商一致解除需要给代通知金么?
      协商一致解除需要给代通知金么?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


·农村土地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土地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买卖的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