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哪些
  
  关于土建工程的质量问题,检验单位结合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要求各建筑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注意,尤其是土建工程本身修建完成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如果质量不合格重新返修的话。肯定对各方面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哪些?
  
  一、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哪些?
  
  1、模板工程 :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模过程中出现凸肚、缩颈和翘曲,致砼料浇灌振捣时出现漏浆、跑模、模板拆除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或几何尺寸超出设计尺寸等。
  
  2、钢筋工程 :钢筋规格,布筋间距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墙、柱、主筋偏位,楼板及悬挑板上筋下陷,同截面接头过多,绑扎及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骨架歪斜和基础钢筋倒钩等。
  
  3、混凝土工程 :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烂根、缺棱掉角、调口变形、缝隙夹渣,裂缝等。
  
  4、砌体工程: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不足,竖缝内无砂浆,相互搭接不足,出现错缝、留槎不妥、接槎不严、拉结筋长度、间距、数量不够,造成墙体开裂等。
  
  5、防水工程:外墙渗漏、卫生间厨房渗漏、地下室外墙渗漏、地下室地面返潮、屋面渗漏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1、起算点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换言之,缺陷责任期未必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也有可能从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90天后起算。
  
  2、法定与约定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必须法定遵守最低期限。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不属于法律法规,期限经双方约定遵守。
  
  3、是否竣工验收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质量保修期开始的先决条件,若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自然谈不上质量保修期。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构成缺陷责任期开始的先决条件。
  
  4、维修期限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换言之,上述年限的规定为最低标准,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最低标准的年限。若双方不约定,则遵守法定的最低年限标准。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换言之,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缺陷责任期,则无缺陷责任期可言。
  
  在土建工程的质量问题上,比较常见的包括模版、钢筋、防水、混凝土等分项工程。这些可能是在平时修建的时候,对一些细节问题没能引起注意才导致最后竣工以后,工程质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建筑方一定要引起注意,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标担保注册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担保注册费用是多少钱?商标担保注册的费用,由当事人与商标代理注册商自行协商。有关商标注册费用的标准如下: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权益都要尽快的找到责任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和亟待解......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此时还是会要求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进行辞退。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可以在试用......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亲人之间不能结婚吗 哪些人不能结婚
      亲人之间不能结婚吗哪些人不能结婚1、我国法律对禁止结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


·离婚抚养费能一次性主张吗?
      离婚抚养费能一次性主张吗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要求国家赔偿一般是指当事人因为司法部门误判无被判处刑法遭受损失而要求国家进行补偿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有一定的时限规定,那么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


·疫情期间造谣转发的后果是什么?
      疫情期间造谣转发的后果是什么?疫情期间造谣转发的后果是面临着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对疫情进行造谣、传谣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


·喝两瓶啤酒达到醉驾标准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据情况而定
      喝两瓶啤酒达到醉驾标准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据情况而定,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