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增资协议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增资协议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增资扩股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增资也可以用来投入到公司的新项目当中。不管怎样,增资都是有利于公司经营的一件事情。增资可以是有新股东加盟,也可以是原有的股东出资,但是都是需要一份标准的增资扩股协议的。所以,希望我们的这篇增资协议注意事项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增资协议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增资扩股协议货币资金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增资扩股协议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二、增资扩股协议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实物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增资扩股协议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净资产投资比例。
  
  四、增资扩股协议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转增比例不宜过高。
  
  1、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2、由于增资扩股协议中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增资扩股协议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倘若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五、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注意问题。
  
  相关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和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因此,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在一定时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主营业务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六、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增资扩股协议,公积金种类不同,转增比例也不同。
  
  1、增资扩股协议以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依照《公司法》第169条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换言之,法定公积金最高转增比例为75%;
  
  2、增资扩股协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略显复杂,需要根据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作具体分析;
  
  3、增资扩股协议以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均未规定任意公积金的转增比例,因此任意公积金可以全额转增注册资本。
  
  七、优先出资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需要订立增资扩股协议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约定的除外。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八、拟定增资扩股协议过程中的纳税问题。
  
  1、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为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缴税)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载时点应纳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纳日期晚于转增日期,则在拟定增资扩股协议时首先需要扣除相应的税款;
  
  2、国税条例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拟定增资扩股协议过程中的募股不足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有可能出现的募股不足情况。解决的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当然,前提条件是公司股东大会就此做出决议),这不但可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十、开设验资专户。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顺利通过验资,在订立增资扩股协议时,如果新加入的股东以货币出资,公司应当开设验资专户。验资的目的是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加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需要结合中资入股的方式的。比如说是以现金的方式,那么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投资的具体款项和投资入股的股份比例。反之,如果是通过土地使用权或者知识产权的这种非现金的形式入股的话,就应该在协议书当中标注清楚这些资产的具体价值和评估报告等重要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知识产权制度有哪些 ?
      知识产权制度有哪些?知识产权制度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


·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
      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一、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


·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内部有设立一个股东会,监护会还有一个董事会,股东会属于常设的机构。那么关于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重大事项,包括公司......


·员工业绩10万判几年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


·惠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惠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二十一世纪,国家经济建设加快,城市往周边乡村地区辐射,征用农用地是避免不了的,根据法律条文,国家征用农用地是需......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


·期权和股权有什么不同2023
      期权和股权有什么不同2023一、期权和股权有什么不同1、概念不同【1】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


·玩忽职守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


·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怎么进行分配?
      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怎么进行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


·购买房屋是现代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人
      购买房屋是现代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人来说,这可以说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购买房屋是需要相关的申请书的,因此您想要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