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股东会书面决议具体是什么


  股东会书面决议具体是什么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等等。形成普通决议,一般只要求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可。特别决议是就公司特别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财产或营业以及受让他人财产或营业的合同;公司转化、合并或解散,等等。特别决议的形成要求较严格,一般要有代表发行股份总数2/3或3/4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或3/4通过。无论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若议决程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于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诉请法院撤销该决议。决议的内容违法时,该决议即归无效。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设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
  
  
  股东的决议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股份类型的公司在商业活动中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因此有关企业的股东决议,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会有着不小的波及,所以有关企业在进行股东决议的 时候需要自己考量具体的问题,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侄子和外甥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具备继承权,也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


·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
      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将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况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一个月、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


·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都有哪些
      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都有哪些?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


·拖欠货款拿不到该如何办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但要注意相关的证据。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


·犯罪中止形态特征都是什么
      犯罪中止形态特征都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


·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保障国家与人民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对于重大的刑事案件,我国要依据刑事诉讼法。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指什么?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


·房产法中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房产法中房子过户费是多少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持有型犯罪是否有未遂?
      持有型犯罪是否有未遂?持有型犯罪有未遂的情况,根据刑法法条的规定,将持有型犯罪分为真正的持有型犯罪和不真正的持有型犯罪。其区分的标准在于对“非......


·最高额抵押他项权登记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他项权登记有哪些特别之处?在现代社会,有很多人在创业过程中会出现资金一时周转困难的情况,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可以用房屋或者一些具有一定......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